(一)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违纪行为;
2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具有吃苦奉献精神,组织纪律观念强;
3、身体健康,无残疾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;
4、原则上招聘阜城县户籍居民,条件优秀者可放宽限制;
5、中共党员、退役士兵优先聘用。
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报名:
1、曾因违法行为,被给予行政拘留、收容教养、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;
2、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3、曾被开除党籍、团籍的;
4、因违规、违纪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5、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,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6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7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8、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。
(二)岗位资格条件
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,年龄在36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形体端正,无残疾,无口吃,无纹身,无精神病史,矫正视力1.0以上,身高170厘米以上。
面试要求:
有意向者请电话联系17632818081预约面试 |